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该条款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销售金额被改变为违法所得,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强打击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如果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是否为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是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前提条件,商品真伪的证据主要包括商标权利人或其聘请的维权公司出具商品真伪的鉴定意见。
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只能限定在售假环节获取的直接收益,比如购进原材料和进货价款属于售假行为的成本,应当作出相应的扣除,以“利差”作为违法所得数额,如何扣除合理支出,如税费、房屋租赁费等,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序号 | 依据项目 | 法律规定及解释 |
1 | 罪名定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 | 明知要件 | 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所销售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法院会结合交易的时间、地点、价格、交易方式等客观事实,以及行为人的职业背景、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推定。 |
3 | 销售金额标准 |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销售金额的认定包括实际销售价格和能够证明已实际成交的待销售商品货值金额。 |
4 | 犯罪数额的认定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
5 | 辩护空间 | 1. 主观故意的认定:分析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即是否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2. 违法所得数额的确定:对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数额进行质疑,3. 证据收集与质证:对指控的销售金额、商品真伪鉴定、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证据进行严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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