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上海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关于生产并销售假冒世博会会徽注册商标的海宝毛绒玩具案,被告人白延召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警方在江苏扬州的民宅和上海的仓储地查获了22800余种规格的海宝毛绒玩具、大量上海世博会会徽注册商标的标识和作案工具等。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将海宝平面商标用作玩具的外形,这在商标法意义上被视为商标使用行为,从而构成商标侵权,但由于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的表现形态存在差异,二者并不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白延召等人共卖出了258,180个各类假冒上海世博会会徽注册商标的海宝毛绒玩具,经营额达到了人民币447,394.5元。
序号 | 案件要素 | 详细信息 |
1 | 案件名称 | 世博海宝毛绒玩具假冒注册商标案 |
2 | 案发时间 | 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 |
3 | 案发地点 | 江苏省扬州(生产加工)、上海(仓储批发) |
4 | 被告人信息 | 1. 白延召(主犯) 2. 赵朝龙 3. 白麦对 |
5 | 被告人文化水平 | 均为初中文化水平 |
6 | 被告人年龄 | 两人为80后 |
7 | 犯罪行为 | 生产并销售假冒世博会会徽注册商标的海宝毛绒玩具 |
8 | 涉案数量 | 约25万个假冒海宝毛绒玩具 |
9 | 经营额 | 达44万余人民币 |
10 | 查获物品 | 22800余各种规格的海宝毛绒玩具、大量上海世博会会徽注册商标标识 |
11 | 判决结果 | 1. 白延召: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 赵朝龙: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 白麦对: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12 | 没收物品 | 被告人销售假冒商标的违法所得、涉案假冒海宝、涉案的缝纫机等 |
13 | 另案处理 | 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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