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虹林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卞虹林假冒注册商标案是一起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卞虹林和李峰在2004年2月至9月间,明知他们没有“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仍然租借房屋并招募了9名工人,专门从事包装假冒的“中华”、“红双喜”及“牡丹”等品牌香烟。

卞虹林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被告人卞虹林对公诉机关关于其生产假冒“中华”、“红双喜”及“牡丹”等注册商标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工人的招募问题上,卞虹林在法庭上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原供述,声称工人是由接收假烟的人介绍的。

此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04]1075号起诉书提起公诉,并于2005年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对于商标权的侵犯行为,法律将会严厉打击。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出生日期 民族 籍贯/住址 文化程度 职业 辩护人 羁押地点 指控罪名 活动时间 其他信息
1 卞虹林 1961年月日 汉族 住址未提供 高中 无业 顾岱华 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 2004年2月至9月间 租借房屋,组织假冒香烟生产
2 李峰 李三云 1979年月日 汉族 安徽省临泉县 小学 农民 杜元金 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 2004年2月至9月间 招募工人,参与假冒香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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