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但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值得研究。 我国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等国际公约的义务,因此需要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官方注册,但在市场上具有高知名度、广泛影响力,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介绍,概述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一些关键信息:
项目 | 说明 |
定义 | 未在官方注册,但在市场上具有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的商标 |
注册状态 | 未注册,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 |
保护原则 | 依据《商标法》及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政策 |
认定条件 | – 具有高知名度 – 广泛影响力 – 相关公众熟知 |
保护范围 | – 防止他人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 制止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 |
法律效力 | 虽无商标专用权,但可以依法制止侵权行为 |
知名度重要性 | 知名度越高,保护力度越大 |
举例 | “新华字典”在相关案件中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
请注意,上表仅为简要说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具体保护情况可能会因国家法律、案例实践以及具体商标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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