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只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并且情节达到犯罪标准,即构成本罪。
2、侵犯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4、立案标准:
– 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5、其他注意事项:根据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为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规定也在不断完善。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构成和立案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犯罪主体、侵犯客体、主观方面等,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立案标准 | 构成要素 |
非法经营数额 |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明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
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 1.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
情节严重 | 1. 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 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3. 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4. 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5. 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 |
假冒驰名商标或人用药品商标 | 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
恶劣影响 | 造成恶劣影响的。 |
请注意,这些立案标准和构成要素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实际操作中可能有所调整,如有疑问,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1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