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这一罪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
2、客观要件: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只要行为人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即不构成犯罪,口头与书面同意均可,若无书面合同,未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或备案,仅缺乏形式要件,而只要确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同意,即使口头许可,在实质上已具备“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但需注意,若所有人口头同意后,双方签订以上报批准等形式作为生效要件的书面合同,而实际未经批准,则应当认为行为人尚未取得所有人许可,其使用行为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必须属于同一种商品、服务;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所谓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采用他人的服务商标签订合同或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使用他人商标,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故意。
构成要件 | 说明 |
客体 |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
客观方面 | 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之相同的注册商标。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
主体 | 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均有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
主观方面 | 必须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
罪名竞合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可能同时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由于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销售行为,故成立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的简要概括,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可能更为复杂,在实际操作中,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1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