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如果您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注册阶段 | 有效期 |
初审通过 | 10年(从注册公告之日起算) |
续展阶段 | 10年(每次续展后重新计算) |
注意: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后有效期重新计算,商标注册成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续展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展,商标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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