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故意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只能是故意犯罪,且仅限直接故意,行为人不能仅因为认识到自己使用的商标可能是未经所有人许可,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行为人必须明确地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标是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并且仍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这才被视为符合直接故意的认识及意志因素。
2、未经许可使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商品真伪证据:在审查案件时,需要确定商品是否为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这通常需要商标权利人或其聘请的维权公司出具商品真伪的鉴定意见作为证据。
4、被许可人的标注义务: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2款,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如果被许可人未按规定标明,这可能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有关。
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除了要考虑行为人的故意性和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相似性外,还需要关注商品的真伪、被许可人的标注义务等相关因素。
以下是一个介绍,概述了在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序号 | 注意问题 | 说明 |
1 | 明知要素 | 必须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 |
2 | 故意犯罪 |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故意犯罪,过失不能构成此罪。 |
3 | 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 需要证明行为人已认识到销售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
4 | 商标相同或相似 | 要证明行为人知晓所售商品上的商标与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
5 | 商品种类相同 | 需要证明行为人知晓所售商品与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同一类。 |
6 | 未获得合法授权 | 行为人需知晓商品上使用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的行为未得到授权。 |
7 | 销售行为违法性 | 需要证明行为人知晓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是违法的。 |
8 | 社会危害性 | 要证明行为人认识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
9 | 明知的认定情形 | 根据司法解释,存在四种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如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10 | 证据充分性 |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11 | 犯罪数额与刑罚 | 销售金额的大小、违法所得数额等因素会影响刑罚的轻重。 |
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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