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近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赤某公司、姚某假冒“乐高教育”等注册商标一案,被法院审理并宣判,这是全国首例假冒服务商标入刑案件。
在此案中,被告人马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尽管马某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马某在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法院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上海崇明法院也公开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丁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另一起案件中,浦东新区法院判决卞李二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和10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上海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涉案金额巨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不仅对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刑事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于记录上海首例假冒注册商标案的宣判信息:
序号 | 案件信息 | 详细内容 |
1 | 案件名称 | 上海首例假冒注册商标案 |
2 | 涉案人员 | 姓名/名称、年龄、性别、职业等 |
3 | 涉案商标 | 商标名称、注册号、权利人、使用商品/服务类别 |
4 | 假冒行为 | 具体假冒行为、涉及产品、销售渠道等 |
5 | 宣判日期 | 日期(年/月/日) |
6 | 判决结果 | 有罪/无罪、罪名、刑罚、赔偿金额等 |
7 | 案件影响 | 社会影响、行业影响、法律意义等 |
以下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介绍的示例:
序号 | 案件信息 | 详细内容 |
1 | 案件名称 | 上海首例假冒注册商标案 |
2 | 涉案人员 | 张某,35岁,男,个体工商户 |
3 | 涉案商标 | “NIKE”商标,注册号:123456,权利人: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使用商品:运动鞋 |
4 | 假冒行为 | 生产、销售假冒“NIKE”品牌运动鞋,涉及线上、线下多个销售渠道 |
5 | 宣判日期 | 2022年1月1日 |
6 | 判决结果 | 有罪,侵犯商标专用权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0万元 |
7 | 案件影响 | 此案对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有示范作用,对行业起到震慑效果,提高了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案件信息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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