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了宣判,以下是各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
1、宗荷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80,000元。
2、林忠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5,000元。
3、黄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这起案件再次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尊重,对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序号 | 案件信息 | 详细内容 |
1 | 案件名称 | 金华假冒注册商标案 |
2 | 案件类型 |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
3 | 审判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4 | 审判时间 | 2022年某月某日 |
5 | 被告人信息 | 被告人姓名、年龄、性别、职业等 |
6 | 检察机关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
7 | 检察机关指控 |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知识产权 |
8 | 被告人行为 | 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9 | 侵权商品种类 | 涉及哪些注册商标的商品 |
10 | 涉案金额 | 被告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 |
11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
12 | 判决结果 | 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民事赔偿等 |
13 | 执行情况 |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是否履行判决内容 |
14 | 案件影响 | 对行业、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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