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食品冷冻厂假冒注册商标案,以下是详细情况:
1、基本案情:该案件涉及安顺市××食品冷冻厂(以下简称××食品冷冻厂)负责人余××,于1999年3月7日,余××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顺发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顺发经营部)负责人李××签定了冻牛肉定货合同,随后,于3月9日前往贵州省外贸出口商品包装厂(另案查处)联系印制包装箱 。
2、商标侵权:经过调查,发现××食品冷冻厂在未取得商标注册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其所生产、销售的冻牛肉产品上,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3、法律后果:根据上述违法行为,安顺市××食品冷冻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和罚金,具体判决结果可能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事处罚。
这起案件涉及到商标侵权行为,安顺市××食品冷冻厂因假冒注册商标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强调了合法经营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以下是关于安顺市××食品冷冻厂假冒注册商标案的介绍:
序号 | 案件信息 | 详细内容 |
1 | 案件名称 | 安顺市××食品冷冻厂假冒注册商标案 |
2 | 涉案企业 | 安顺市××食品冷冻厂 |
3 | 注册商标所有人 | ××公司 |
4 | 假冒商标 | 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 |
5 | 涉案产品 | 冷冻食品等 |
6 | 案发时间 | 20××年××月××日 |
7 | 案发地点 | 安顺市××食品冷冻厂 |
8 | 涉案金额 | 待定(调查中) |
9 | 涉案人员 | 厂长、管理人员、生产线工人等 |
10 | 违法行为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等 |
11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
12 | 案件处理结果(暂定) | 调查中,待定 |
13 | 执法部门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等 |
14 | 社会影响 | 影响企业声誉、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等 |
请注意,以上介绍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案件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需要,请根据案件进展补充或修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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