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书

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据案件材料显示,在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2日期间,王某与季某等人明知“利-德”商标为医疗器械类注册商标,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生产假冒的“立德”牌LD-22型3055台和LD-20B型969台红外线脉冲治疗仪,他们的非法经营额达到了1803400元,非法所得额为1133250元。

2020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书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并非唯一涉案人员,在一些类似的案件中,例如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对另一起案件的立案侦查,涉案人员还包括周某涛、吕某政和张某等,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安分局也曾对包括王某在内的多个嫌疑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立案侦查。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罪名和刑罚,在一起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萍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尽管涉案商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但由于非意志原因未能成功销售,因此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总体而言,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序号 项目
1 案件名称 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
2 嫌疑人姓名 王某
3 性别
4 年龄 30岁
5 职业 企业主
6 涉案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7 涉案商品 手机
8 涉案商标 苹果(Apple)
9 案发时间 2021年10月1日
10 案发地点 某电子产品市场
11 案件来源 群众举报
12 立案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13 立案机关 公安机关
14 检察院审查 2021年11月1日
15 审查结果 立案侦查
16 侦查过程 调查取证、询问嫌疑人、扣押涉案物品等
17 侦查期限 2022年1月1日
18 侦查结果 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
19 移送审查起诉 2022年1月15日
20 审查起诉结果 起诉
21 一审法院 ××市中级人民法院
22 开庭时间 2022年4月1日
23 一审结果 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4 上诉情况 王某未上诉
25 二审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
26 二审结果 维持原判

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案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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