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处理违反商标法或专利法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或专利,对于商标而言,商标主管机关,如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主动依职权或基于申请,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被授予的商标或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要求。
– 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或者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的技术方案。
– 专利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或不能实现。
–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世界各国在专利法中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设置大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不规定专门的无效宣告程序,而是允许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以作为抗辩手段;二是专门规定无效宣告程序,允许公众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权进行审查,认定该专利权不符合授予条件,从而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或部分无效的行为,以下是关于无效宣告的一个简单介绍说明:
序号 | 说明 | |
1 | 无效宣告的定义 |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已授权的专利权进行审查,认定其不符合授予条件而宣告无效的行为。 |
2 | 适用范围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所有类型的专利。 |
3 | 请求人 | 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通常是竞争对手、利益相关方等。 |
4 | 审查机构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5 | 无效宣告的原因 | 1. 专利申请不符合授予条件; 2. 专利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缺陷; 3. 专利申请内容不属于可授权范围等。 |
6 | 法律后果 | 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或部分无效,专利权人丧失相关专利权益。 |
7 | 诉讼途径 | 专利权人或请求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
8 | 对公司的影响 | 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专利收益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
9 | 例子 | 如中光防雷的“高效层叠式石墨放电隙装置”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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