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商标被争议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人之间,因为各自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而引发的法律上的争执,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用以说明商标争议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1 | 商标争议定义 |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先注册人与在后注册人之间,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产生的争执。 |
2 | 争议双方 | – 申请人:在先商标注册人 – 被申请人:在后商标注册人 |
3 | 争议商标 | 被申请人所注册的商标,与申请人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近似问题。 |
4 | 被争议商标 | 申请人所拥有的商标,其权益可能受到争议商标的影响。 |
5 | 商品/服务类别 | 争议和被争议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应当相同或类似。 |
6 | 商标相似度 | 争议的核心在于两个商标是否在视觉、发音等方面存在相似度,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
7 | 法律依据 | 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需要依据这些法律条文提出争议。 |
8 | 评审程序 | – 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 商标评审委员会通知被申请人并要求其答辩。 – 必要时进行书面评审或口头辩论。 |
9 | 结果 |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可能会维持原商标注册,或者撤销被争议商标的注册。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一个简化的说明,实际的商标争议过程可能更为复杂,涉及的法律程序和细节也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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