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名度原则:申请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即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和认可。
2、区分度原则: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分度,能够清晰地将自身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
3、保护原则:申请商标应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创造性,能够为申请人带来经济利益,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
申请中国驰名商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包括商标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商标的图样和说明。
2、商标注册证明:如果商标已经注册,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3、使用证明: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商品包装、广告宣传资料等。
4、知名度证明:提供证明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材料,如市场调研报告、销售数据、荣誉证书等。
5、区分度证明:提供证明商标与已有商标具有明显区分度的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局出具的相似性比较报告等。
6、保护证明:提供证明商标具有独创性和创造性的证明材料,如设计稿、专利证书等。
7、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商标评估报告、行业排名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个案而异,在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要求。
序号 | 原则/材料类别 | 内容描述 |
1 | 被动原则 | 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
2 | 个案原则 | 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商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成熟一件,认定一件。 |
3 | 客观驰名原则 | 在一定范围内客观驰名。 |
1 | 证明商标知晓程度 |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
2 | 商标使用时间 | 该商标持续使用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使用、注册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
3 | 商标宣传情况 | 该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等。 |
4 | 商标保护记录 |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国内外的保护记录。 |
5 | 商标驰名其他证据 |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
其他 | 补充材料 |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驰名商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省级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提供了一般的指导信息,具体申请时还需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准备详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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