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授权方式,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三种类型 。
–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据合同约定享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承担在合同期限内保证被许可人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义务。
–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据合同约定享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承担在合同期限内保证被许可人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义务,并且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且可以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类别名称 | 定义及特点 |
独占使用许可 |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被许可人独占使用权利。 |
排他使用许可 |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但商标注册人仍保留使用权。 |
普通使用许可 |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不具有排他性,可同时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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