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
2、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异议申请,作出裁定。
4、如果被异议人不同意商标局的裁定,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5、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作出终局裁定。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
2、商标异议申请应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3、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应包括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服务类别、被异议人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4、在商标异议答辩中,应重点抓住与被异议商标的音、形、义的区别,以及与被异议商品或服务的明显区别,特别是要强调这些区别对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是否有影响。
5、被异议人应突出自己商标的优势和特点,以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6、在整个异议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成功率。
商标异议申请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申请人仔细遵循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
序号 | 程序/注意事项 | |
1 | 异议申请途径 | 1.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 异议人自己办理: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
2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步骤 | 1.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附异议人身份证明。 2. 准备异议书件: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据。 3. 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
3 |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步骤 | 1.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据。 2. 提交申请书件。 3. 打收文条形码。 4. 缴纳异议规费。 |
4 |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步骤 | 1.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异议申请书(可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据。 2. 邮寄到商标局。 |
5 | 注意事项 | 1. 异议期限: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 2. 异议对象:仅对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3.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明确且有相应证据支持。 4. 证据提交:若在申请时无法提交,应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在3个月内补交。 5. 异议期限最后一天为法定假日的,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 异议答辩期限: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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