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2、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3、诚实信用原则: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4、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商标使用遵循的原则如下,介绍形式整理如下:
原则名称 | 原则内容 |
合法性原则 | 商标使用的主体、商标本身及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 |
实际使用原则 | 商标所有人或经其许可者应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商标,包括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交易文书以及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 |
诚信信用原则 | 商标使用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误导、虚假宣传等行为。 |
商标权主体一致性原则 | 商标使用主体发生变化时(如企业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应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手续,确保商标权主体的一致性。 |
商标标识一致性原则 | 商标使用时,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保持商标标识的一致性。 |
合理许可使用原则 | 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应确保许可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商标侵权行为。 |
避免通用名称和图形原则 | 商标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以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 |
避免不良影响原则 | 商标不得含有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等不良影响的元素。 |
遵循以上原则,有助于维护商标权益,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