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续展的费用是按照类别来收取的,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如果超过10个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需要加收30元费用,补发商标注册证的费用为500元。
关于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如果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注册商标。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无需自行缴纳,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
续展阶段 | 官费(元) | 代理费(元) | 总费用(元) |
续展期内 | 1000-2000 | 500-1000 | 1500-3000 |
宽展期内 | 1250 | 500-1000 | 1750-2250 |
注:介绍中官费和代理费的范围是根据不同情况(如商标类型、代理机构等)可能有所不同,总费用为官费和代理费之和,具体费用需根据实际情况与商标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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