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需要遵循以下详细步骤和要求: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

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合同中,商标注册人作为许可人,使用商标的第三方作为被许可人,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具体事宜,许可的时间、范围、使用费用的数额等。

2、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许可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注册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有以下途径: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或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如果选择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商标局将相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许可人;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则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4、再许可的办理:如果需要办理再许可,需在许可备案表的“是否再许可”一栏勾选“是”,并填写许可人原备案号,附送注册人同意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文件。

5、许可人的变更与终止:如果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应手续。

6、了解商标的使用: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要求,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需提交一份此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公证复印件 需要提交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合同复印件
4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提交此委托书
5 合同中文译本(如合同为外文) 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需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6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用于核对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等信息
7 备案规费支付凭证 在商标注册大厅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后,需提交支付凭证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准备以上介绍和材料。

2、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选择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

3、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

4、在打码窗口获取收文条形码。

5、缴纳备案规费。

6、等待商标局审核,并领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所有书件应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书的填写需与商标注册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包括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等。

4、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品范围。

5、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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