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
1、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2、办理途径: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您可以选择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协助您完成撤回申请的相关手续。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您也可以直接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撤回申请。
3、注意事项: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注册,那么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 如果是撤回共同申请的商标注册,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4、联系商标注册机构:您应该与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机构或知识产权局联系,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和具体流程。
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过程中,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所有步骤都按照规定进行,以确保撤回申请的顺利进行。
序号 | 流程 | 说明 |
1 | 准备申请书件 | 1.1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经办人签字 1.2 原受理通知书 1.3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直接办理) 1.4 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直接办理) 1.5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2 | 提交申请书件 |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提交。 |
3 | 打收文条形码 | 在商标注册大厅打码窗口打印收文条形码。 |
4 | 等待商标局审核 | 商标局对撤回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核。 |
5 | 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 | 商标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
6 | 通知书送达 | 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 |
7 | 复查与复审(如有需要) | 当事人对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做出终局决定。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规定为准,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官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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