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基于转、受让双方真实共同意 思表示发生,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如果涉及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情况,与申请转让的国内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一并办理转让。
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1、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2、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4、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颁发商标转让证明。
以下是商标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步骤,以介绍形式呈现:
序号 | 转让步骤 | 说明 |
1 | 达成转让意向 | 转让方与受让方就商标使用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转让协议。 |
2 | 填写转让申请表 | 双方共同填写《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
3 | 提交申请资料 | 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包括转让协议、商标注册证、双方身份证明等。 |
4 | 受理申请 | 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并向双方发送受理通知书。 |
5 | 审查转让申请 | 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转让符合《商标法》规定。 |
6 | 公告转让 | 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 |
7 | 核准转让 | 如果公告期内没有异议,商标局将核准商标转让,并向双方发放《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
8 | 交付商标使用权 | 转让方将商标使用权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开始享有商标使用权。 |
9 | 缴纳相关税费 | 转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税费。 |
10 | 报备与备查 | 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 |
这个介绍详细描述了商标使用权转让的步骤,有助于了解整个转让过程,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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