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授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拥有的商标使用权授权给他人使用,以便他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合法使用该商标,商标使用授权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许可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和有效期;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限;
4、许可使用的方式和质量标准;
5、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并且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备案,备案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或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序号 | 授权办法 | 说明 |
1 | 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 | 商标注册人与使用人签订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合同签订后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备案。 |
2 | 独占许可 |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使用人独家使用,注册人不得再授权给其他人使用。 |
3 | 排他许可 |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使用人使用,但在授权期限内,注册人保留自己在该商标上的使用权,不再授权给其他竞争者使用。 |
4 | 普通许可 |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使用人使用,同时注册人还可以继续授权给其他人使用。 |
5 | 分许可 | 商标使用人将其从商标注册人处获得的商标使用权再授权给第三方使用,需事先得到商标注册人的同意。 |
6 | 试用许可 |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内试用,试用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正式授权合同。 |
7 | 免费授权 | 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使用人免费使用,通常用于公益活动或品牌推广。 |
8 | 定期授权 | 商标注册人与使用人约定一定期限的商标使用权,到期后授权自动终止,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
请注意,无论采取哪种授权办法,商标注册人都应监督使用人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并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商标授权使用需在商标局备案,以确保授权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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