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为了加强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需要遵循以下详细步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2、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时,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填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申请:
– 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 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请注意,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也开始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以选择就近办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 填写完整,需用打字机打印 |
2 | 注册商标证明材料 | 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
3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 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
4 | 身份证明材料 |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5 | 商标代理委托书 |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此文件 |
6 | 合同中文译本 | 若合同文字使用外文,需同时提交相应的中文译本 |
7 | 许可人、被许可人印章或签名 | 合同双方当事人需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法定代表人签名 |
办理步骤:
1、准备上述材料,确保所有书件字迹工整、清晰。
2、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确保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与商标注册证上的信息完全相同。
3、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4、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选择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在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并按要求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6、缴纳备案规费。
7、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注意: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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