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消极条件内容 |
1 | 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2 | 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
3 | 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
4 | 不得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
5 |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6 |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7 | 不得使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 |
8 | 不得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
9 | 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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