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这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进行,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
在申请商标使用许可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提交,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称为商标许可合同,是商标权人同意被许可人按约定使用其商标,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有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商标使用许可程序介绍,用于指导双方如何进行商标使用许可的流程,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序号 | 阶段 | 主要内容 |
1 | 签订许可合同前 | 1.1 了解双方需求与权益 1.2 确认许可商标的法律状态与权利归属 1.3 商讨许可方式、许可范围、许可期限等条款 |
2 | 签订许可合同 | 2.1 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2 合同内容应包括许可商标信息、许可费用、许可期限、违约责任等 |
3 | 办理商标许可备案 | 3.1 准备商标许可备案所需材料,如商标注册证、许可合同、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身份证明等 3.2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应机构提交商标许可备案申请 |
4 | 审核与公告 | 4.1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许可备案进行审核 4.2 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
5 | 核准与实施 | 5.1 公告期无异议,商标许可备案予以核准 5.2 双方按照许可合同约定,开始实施商标许可 |
6 | 监督与管理 | 6.1 双方应定期对许可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6.2 确保被许可方按照约定使用商标,维护商标权益 |
7 | 许可合同到期或终止 | 7.1 双方协商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7.2 如终止合同,应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的注销手续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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