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法律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来界定的,根据这些规定,商标的使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商标的定义与分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这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2、商标的使用含义:商标的使用涵盖了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在商品交易文书中的使用,它还涉及到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3、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于被认定为驰名的商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使用行为,并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
4、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考虑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其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以此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序号 | 法律规定内容 |
1 | 商标不得使用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除非该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除非经授权);“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
2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
3 |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4 |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
5 | 证明商标由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
6 |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7 |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
8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9 | 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
10 | 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
11 |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
12 | 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
13 | 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14 |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15 | 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
16 | 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
介绍仅作简要概述,具体法律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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