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名称变更的办理需要遵循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的规定,即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办理:
1、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您可以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提交方法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网上申请”栏目中找到。
2、前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您可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指南”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中查阅。
3、前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您还可以选择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样可以在上述提到的中国商标网栏目中查阅。
4、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这是另一个可以选择的办理地点。
5、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如果您觉得流程复杂,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的申请书件包括: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是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序号 | 文件名称 | 说明 |
1 | 变更申请书 | 填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
3 | 委托代理书 | 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4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5 |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 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 |
6 | 名称变更证明和营业执照 |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提交新的营业执照和工商局同意变更名称的批文。 |
7 | 商标注册证 | 原商标注册证。 |
8 | 中文译本(如有外文文件) |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9 | 其他材料(如有)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商标名称变更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等。 |
注意事项:
1、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
2、提交的所有文件需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印刷。
3、办理变更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齐全、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4、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在15日内发出《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
5、变更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变更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证明后即可使用。
办理流程:
1、准备上述文件。
2、提交申请书件至商标局。
3、缴纳变更规费。
4、等待商标局审核,一般在6-10个月左右。
5、收到《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希望以上介绍对您办理商标权名称变更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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