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根据《尼斯协定》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而来的,其中第18类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例如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等,如果您想要注册包商标,您应该选择第18类进行注册。
商标分类是按照国际尼斯分类标准进行的,以下是包含“包”这一商品的商标分类介绍:
商标分类 | 商品描述 | 包含的具体商品示例 |
第18类 | 箱包、皮革皮具、伞具 | 手提包、背包、钱包、皮箱 |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分类,请参考以下介绍,其中列出了“包”在不同子分类中的具体类别:
商标子分类 | 商品描述 |
1801 | 皮制或仿皮制旅行箱、手提箱、公文包 |
1802 | 皮制或仿皮制钱包、手包、背包 |
1804 | 皮革或皮毛制伞套 |
1805 | 旅行用皮制品 |
1806 | 皮制或仿皮制马具、挽具、皮带 |
1807 | 动物皮(不包括毛皮) |
1808 | 伞、遮阳伞、阳伞 |
1809 | 鞭、马具、动物标本处理用具 |
1810 | 旅行用品、支票夹、文件夹 |
1811 | 帆布背包、运动背包 |
1812 | 钱包、钥匙包、卡片夹 |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国际尼斯分类标准提供的,具体到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商标分类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注册商标时,建议咨询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或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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