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行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程序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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