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重复诉讼怎么认定「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在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重复诉讼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以下是详细的认定方法:

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重复诉讼怎么认定「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1、定义: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提起的诉讼获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事实与理由的判断: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认定是否构成重复诉讼的难度往往更大,原因在于对当事人及诉讼请求是否相同的判断相对容易,但事实与理由是否相同的判断则更为复杂,原告在此类诉讼中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与理由是被告实施了销售涉嫌侵权商品的侵权行为,如果在当事人及诉讼请求相同的情况下,要判断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就必须对两次诉讼所诉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同一行为作出认定。

3、侵权商品销售行为的独立性:侵权商品的销售行为有可能是互相独立的行为,也有可能是一种持续性的行为,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不同认定,如果前后两次诉讼所指向的侵权销售行为是互相独立的两个行为,即使两个行为中所销售的侵权商品型号、数量等完全相同,也应当认定为不属于同一侵权行为。

4、赔偿问题:虽然权利人可以并行主张不同的请求权,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基于同一行为获得重复赔偿,关于是否构成重复赔偿,首先需要研究的是赔偿的基础,各项知识产权的侵权赔偿基础具有高度的同构性,这些基准本质上都是对权利人损失的直接或间接的确定。

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的重复诉讼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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