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申请:

– 自行提交电子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 前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的“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可在上述网站查找。

2、办理时间: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3、备案材料: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 其他相关文件。

4、办理地点: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为确保办理过程顺利,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商标网的相关指南和FAQ,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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