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要准备以下详细准确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报告;
3、《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相关证明;
6、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或宣传画册;
7、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几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省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
8、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几年广告发布情况;
9、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10、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11、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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