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功能性语言是指对于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之间的关系等,通过其在发明创造中所起的功能或者效果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这种技术特征以实现的功能、效果,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手段来定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功能性特征”的字面含义往往比较宽泛。
在确定权利要求的用语时,人民法院应依据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通常理解的含义进行解释,如果根据前述规定不能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可以结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采用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工具书、教科书、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等进行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对功能性特征的解释可能有所不同,美国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对于功能性限定都规定了限缩性解释,即将功能性限定的特征解释为涵盖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对应结构、材料或行为及其等同物,这与中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宽泛解释不同,功能性特征的认定和解释在各个技术领域的专利中都广泛出现,特别是在诉讼高发的机械、电子、计算机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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