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商标的正确使用,为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您需要注意以下详细要求:
1、商标标志展示:证据材料中必须能够清晰地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志,确保其与注册的商标图像一致。
2、商品或服务项目显示:应明确展示商标使用在哪些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
3、使用人身份:需要明确指出使用该商标的人是谁,这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的他人,以及其他不违背商标权人意愿使用商标的人,如果存在许可使用的情况,应提供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文件。
4、使用日期:证据中应包含商标的使用日期,并且这个日期应在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地域范围:商标使用证据应证明该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的地域范围内得到了真实使用。
6、具体使用形式:商品上的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7、广告宣传保存: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保留网页链接、视频、杂志、照片等资料,并签订广告协议,开具发票。
8、提交方式:可以选择由商标代理组织代为收集和提交,或直接递交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在实践中,经常有商标权人因为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无法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发生,特别建议商标权人,尤其是经营管理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要注意保存和使用商标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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