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使用商标,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使用商标,是指采用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所谓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在商品上使用的辅助物,容器也属于包装的一种。
2、陈列、展览时使用商标,虽然商标在物理上不能贴附于商品之上,但如果以一定的方式使之与商品相联系,足以使一般公众认为该商标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就已构成商标使用。
3、在交易文书或者广告宣传中使用在交易文书等商业文件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构成商标使用,所谓交易文书包括在合同书、商业信笺、信封、发票、价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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