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为了加强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具体方法如下:
1、电子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提交方法是登录中国商标网的“网上申请”栏目,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网址是: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实地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办理:
– 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具体的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中查询。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可以在上述提到的中国商标网栏目中查询。
3、备案材料: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时,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填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请注意,为了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指南,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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