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商标被申请撤销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反击:
1、确定撤三理由:您需要仔细分析对方提出的撤三理由,确认是否存在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认为对方的撤三理由不成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请求驳回撤三申请;
–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撤三申请。
2、提交使用证据:如果您认为对方的撤三理由成立,那么您需要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后,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进行补救,即“撤销复审申请”,在复审程序中再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证据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能够显示商标的标识。
3、加强商标保护:即使在确定撤三理由成立的情况下,您仍然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商标保护:
– 重新设计商标,增强商标的独特性和显著性;
– 增加商标注册类别,扩大商标保护范围;
– 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及时申请新商标:不管注册商标是否在使用中,当商标注册人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应该第一时间检索是否有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申请中,如没有,建议第一时间进行商标新申请。
5、了解办理途径:您可以选择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或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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