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取消已注册的商标,有两种途径可以考虑:
1、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前撤回申请,您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有两种方式可以提交这个申请:
– 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具体提交方法请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设立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甚至可以亲自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大厅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2、如果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同样可以通过上述提到的在线申请、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申请。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您都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书件,如果选择书面方式提交,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如果选择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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