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在我国,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为十年,自商标注册日起计算,而商标专用权的续展则是针对那些需要继续使用商标的情况,如果商标权的有效期满了还需要继续使用,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亦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若在这段期间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过后仍未办理,则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权的续展制度有利于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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