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平面商标与商品形状立体商标之间并不属于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相同商标,因此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不属于相同商标的使用 。

平面商标立体化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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