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分类查询,电磁炉商标建议注册电磁炉类别商标。 电磁炉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详细商品如下:1104小类:电炉110170、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等。 根据另一篇文章,电磁炉商标注册还可以属于第35类,详细商品如下:3501小类:广告350039、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3502小类: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096等;3503小类:替他人推销350071、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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