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类全称为《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签订,并在1961年4月8日正式生效,这个协定的目标是为商标注册提供一个统一、透明且易于使用的国际分类系统。
在其发展历程中,尼斯分类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在1970年代后期,专家对分类表进行了全面的形式核查,到1982年,对尼斯分类的一般性说明、类别标题和注释都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进一步到1990年,为了增加用户在其他语言版本的分类表中查找对应商品或服务的能力,给分类表中的每一项商品和服务都加上了“基本序号”。
中国于1988年11月开始采用这一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法,而在1993年7月1日实施商标法修改案后,也开始使用国际服务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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