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标的分类是多元化的,依据我国商标分类表的规定,旅游商标涉及到多个类别,第39类主要包括旅游观光、旅行安排、旅行社、商品包装和物流运输等;第41类则涵盖俱乐部、组织表演演出、休闲娱乐、假日野营娱乐服务以及教育培训等;第43类包括餐厅、酒店、茶馆和住宿等;第44类涉及疗养院、桑拿服务、风景设计和庭园设计等,旅游行业也可以关注第35类,例如销售、店招、广告宣传以及商业管理等。
在重要类别中,第14类为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等;第24类涵盖绣花枕套、纺织品壁挂、丝织美术品、丝绣图画、装饰织品、绣花图案布和床上用品等;第25类则为服装、鞋和帽等,旅游商标注册人应当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与自己经营范围密切相关的核心类别和重大类别进行注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56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