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商标属于第5类,具体包括:
1、医药制剂: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或缓解症状的化学合成物、天然物质或其混合物。
2、人用疫苗和免疫制品:指用于预防疾病的生物制品,如疫苗、抗毒素、免疫球蛋白等。
3、血液和血浆制品:指从人体或动物血液中提取的制品,如全血、红细胞、血小板、血清等。
4、诊断试剂:指用于检测、诊断疾病的物质,如试剂盒、试纸等。
5、医用微生物制剂:指用于治疗、预防疾病的微生物制品,如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
6、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指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药物,如放射性碘剂、放射性磷脂等。
7、医疗器械和设备:指用于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器械和设备,如手术器械、注射器、输液器等。
8、医疗用品:指用于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用品,如敷料、口罩、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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