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经过具有认定能力的机关,认定某一商标为某个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并且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过程。
为了进行驰名商标认定,您需要提供以下详细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这可以包括市场调查报告、消费者调查问卷等,以展示该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以展示其长期存在和使用的记录。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例如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以展示其在国际或国内的重要性。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进一步证明该商标的经济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请注意,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应真实、准确,以便于机关进行有效的审查和判断,如果经核查符合规定,应当自收到驰名商标认定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驰名商标认定请示、案件材料副本一并报送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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