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效力范围比普通商标更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普通商标,对商品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而对于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对商品的保护范围扩大至不同类别上的商品。
2、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大于普通商标,即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的行为,法律会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3、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第32条等规定,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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