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对于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商标注册行为的一种监督权利,旨在维护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商标注册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商标异议申请的主体
1、商标异议申请人:可以是与被异议商标在同一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注册人或者使用人,也可以是与被异议商标在同一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利害关系人。
2、商标异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与被异议商标在同一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利害关系;
(3)具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异议商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事实和理由的能力。
商标异议申请的程序
1、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商标异议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的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图形、商品或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公告日期;
(3)异议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提交证据材料:商标异议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的同时,提交能够证明被异议商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或者已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证据;
(2)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或者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一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证据;
(3)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已注册或者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一地区使用的证据;
(4)其他能够证明被异议商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证据。
3、商标局受理: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4、商标局审理: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审理过程中,商标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审理结束后,商标局将作出裁定,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
5、申请人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对于商标局的裁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异议申请的结果
1、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如果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将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2、被异议商标暂缓注册:如果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存在一定问题,但尚未达到不予注册的程度,可以暂缓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给予申请人一定的期限进行修改。
3、被异议商标继续注册:如果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将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将其使用的或者准备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核准后予以公告,取得专用权的法律行为,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有权,防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侵犯其合法权益。
2、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注册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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