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名称被他人抢注为商标并使用时,这可能会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名称被抢注商标使用,它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恶意抢注人已经成功抢注和尚未抢注成功的情况下,在先权益人可以以注册商标或抢注行为侵犯其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
当公司名称被抢注为商标并使用时,它是有权提起诉讼的,但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确保所有法律程序都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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