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它们可以分离。
1、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2、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
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能分离的意思是,商标的所有者可以选择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仍然保留所有权,可以通过许可的方式达成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可以签订独占许可合同,将使用权转移给其他人,而所有权还是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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